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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北京市教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科研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度京市教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现正式启动我校申报2012年度京市教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根据“通知”精神,下达我校201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限额为2项,其中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1项,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1项。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见下表,请各院严格按要求申报,截止时点超范围申报的单位,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表

 
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
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
理学院
1
1
食品学院
1
1
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
1
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1
1
合 计
4
4

二、申报要求
1、以上两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我校在岗在编教师。
2、申请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横纵向科研项目主持经历,须满足以下三款条件之一款:
1)申请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以科学技术处开具的到位经费单为准,不含一般纵向项目及教委科研计划面上项目);
2)申请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主持过理工类单项50万元以上横向项目。
3)申请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主持过理工类累计80万元的横向项目。
3、根据“通知”精神,申报的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应是高校有影响力的重要科技成果,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该项目须高校与企业共同申报,已经与北京地区企业进行合作,相关企业已经对该项目进行了必要的投入和研发支持。
4、根据“通知”精神,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申报金额每项不超过80万元,项目实施时间为2012年1月至12月。
   5、根据“通知”精神,申请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组建合理的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原则不少于5人。
6、申请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横纵科研项目主持经历,须满足以下三款条件之一款:
1)申请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以科学技术处开具的到位经费单为准);
2)申请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主持过理工类单项20万元以上横向项目。
3)申请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主持过理工类累计30万元的横向项目。
7、根据“通知”精神,申报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应是高校的职务发明成果。该项目须高校与企业共同申报,已经与北京地区企业进行合作,相关企业已经对该项目进行了必要的投入和研发支持。
8、根据“通知”精神,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申报金额每项不超过15万元,项目实施时间为2012年1月至12月。
9、根据“通知”精神,申请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组建合理的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原则不少于3人。
10、根据“通知”精神,申报上述两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科技成果所属领域符合北京市重点发展领域(参见附件“北京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共要”),对北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将起到积极作用。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通知附件,北京市教委的通知文件。
三、申报工作安排
1、此类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以学院为单位推荐申报。
2、项目申请书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格式文本,其他版本无效。项目申请书撰写须严格符合填表说明要求。项目经费预算应符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属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研[2007]4号)要求(相关文件见附件)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7月7日下午4时之前将本单位填写合格的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以及各单位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阜成路办公室(西区综合楼401室),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btbukyc@btbu.edu.cn btbukyc@163.com。逾期未提交合格文本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蔡喆      电话:68983389,
4、7月8日-14日,科学技术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相关结果。
5、7月15日,科学技术处报送相关项目至北京市教委科研处。
因北京市教委发布相关通知时间较晚,催收材料较急。争取该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机遇难得,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相关工作,确保上报项目质量,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科学技术处
                                      2011年6月29日

关于申报2012年度北京市教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的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