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北京工商大学)/
经济管理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北京工商大学)
管理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管理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北京工商大学)(以下统一简称示范中心)管理工作,特制定示范中心管理工作职责。
第二条 根据实习区的教学任务,做好教学过程中的各项技术保障工作。
第三条 认真做好设备、软件的引进、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第四条 认真做好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工作,一旦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第五条 学习业务知识,掌握设备操作方法。
第六条 做好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登记、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及时办理设备的更新与报废手续,做到定期清点、核对;做好示范中心各门类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工作。
第七条 负责示范中心会议管理统筹和会议室管理;负责大型会议的组织、会务协调;负责实习区参观的接待工作。
第八条 协助做好示范中心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及其它部门联系协调工作。